造假

移案追踪

移民过程中的造假故事(下)

但是,移民官认为,王工在最初的申请材料中,即没有提供研究所正确的对外名称,也没有向移民局披露研究所的对内名称,在移民官看来,王工提供了一个并不存在的“火焰山机电研究所”单位名称,这在某种程度上,隐瞒了她的真实工作单位。据此,移民官不认可王工的解释,认为她的解释不可信、不合理,因此作出拒签决定。

移案追踪

移民过程中的造假故事(上)

移民局向王局发出了“勿谓言之不预信”(Procedural Fairness Letter),信中指出:王局的公务护照显示他过去十年曾出入哈萨克斯坦、缅甸、巴林、尼日尔、乍得、法国、阿尔及利亚、喀麦隆和伊拉克等国家,但是他并没有在 5562 表格中披露这些旅行信息。移民局借此认为王局隐瞒个人旅行记录,涉嫌移民材料造假或隐瞒。

Scroll to Top